中共海陵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海陵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5日,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对区法制办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7日上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办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巡察组对巡察情况反馈后,法制办党支部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细化整改方案。专题研究通过了《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三组巡察法制办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的9项具体问题,制定了23项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以及限期完成时间。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方案确定后,党支部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逐条逐项紧盯不放;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带头对照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聚焦反馈问题,狠抓落实,目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项,2项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1项因客观情况尚未全面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不到位。法制办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有窄化现象,没有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法制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支部会议记录中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要求的记录偏少,无研究本单位重要工作的记载,年度工作总结中党务工作内容篇幅少,存在以月度例会及周工作安排会代替党组织会议的情况。在区纪委指出‘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后,整改落实不彻底” 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根据会议讨论情况,结合法制办实际,印发了《2018年区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8年区法制办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18年度法制办党的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及14项主要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了13项具体措施。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严格按照2个要点的任务要求长期贯彻坚持。
2.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陈翔书记在区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在全区综合绩效管理暨深化文明城市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了泰州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制度的意见》等两个文件。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规范会议记录。明确综合科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同时用不同的会议记录簿分类记录班子、周办公会议、月度办公会议以及支部会议等情况。支部书记还对会议记录员如何认真详实地进行记载,确保记录规范全面,进行了指导。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4.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区法制办领导职数“一正一副”,财务报销增加分管领导的审核。2018年4月份,副主任于存根同志退二线,目前,制定了《海陵区法制办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所有的经费支出,由科室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科统一制作费用报销审批单后,再报领导审批后报销。报销实行月报月清制度。由于领导班子只剩一名成员,该项制度无法全面整改到位。
(二)对“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法制办领导班子仅‘一正一副’两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少,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事先沟通协商不到位,以办公例会研究决定相关事项,会议记录为简单条目式,未体现具体决策过程,未能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目前,领导班子“一正一副”同在一个办公用房办公,能够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前,有更便捷的条件相互交流沟通、交换意见。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提前沟通、讨论。例如,2018年1月,受理了29件失地农民诉政府未履行基本生活保障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件影响较大,涉及群众人数较多。会前,就该案件的代理律师人选以及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的支付的问题,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沟通,并在召开办公会时,就该案件的承办律师人选及收费标准形成了一致意见。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由于领导干部只有2名,巡察情况反馈后,增加3名中层干部参加班子会议,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另外,对会议记录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目前,所有的会议记录均能够按照要求全面全程详实地记录具体的决策和讨论的过程,能够全面地反映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对“服务海陵发展大局精气神不足。近年来法制办工作缺乏特色,领导班子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工作求稳怕变、按部就班,满足于完成任务,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不够。对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的法制保障措施研究不深,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超前谋划不足,个别人员程序意识淡薄、证据意识不足,对重点环节把关不严,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争先进位意识。巡察情况反馈后,组织全体人员学习2018年度全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全区开展“对标找差、奋勇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了全体人员思想认识,明确了认清形势、提高精气神,致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了对标找差树标定向阶段清单和对标找差阶段清单,明确以宜兴市法制办作为赶超对象,力争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力度和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赶超。该项工作将于10月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围绕全年绩效管理工作,紧扣得分点,进行了工作再部署,争取多得分、少失分,使我们各项工作取得特色,在全市有位置,名列前茅。印发了《海陵区2018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制定计划》、《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海陵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实施方案》和《海陵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利用周办公会和月度办公会,加强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的指导和督查。截止2018年4月,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对“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满足于上有要求、下有行动。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娴熟,会议记录分类有误,且党建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标准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抓好区法制办党建工作。根据全区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支部实际,认真制定了《2018年区法制办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3月,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党章的内容,在把全体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的基础上,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同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区委组织部转发的《关于建立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公示。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水平。通过巡察反馈的情况,有针对性对本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指导,通过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弄明白弄清楚党建工作要干什么、怎么干,同时,增加党务工作的人手,对党务工作进行了分工。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区直机关工委请教,认真做好党务方面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及时详实。党建资料现在即时发生、及时整理、及时归档。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五)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领导班子成员仅两人,班子民主生活会与党员组织生活会合二为一,组织生活会记录极为简单、不详实,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员活动开展不正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不到位,未全面完成规定动作,相关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查摆问题中无具体可操作性整改举措。‘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党章的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3次,既谈了思想动态,又谈了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会上,全体党员对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一提了要求和建议。每一位党员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相互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全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截止2018年4月,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组织普通党员上党课2次,开展支部集中学习5次。同时,党支部积极开展好“月晒季评年考”活动,按照要求将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和廉政工作要点以及每个月党费的缴纳情况晒在支部党建园地,让全体党员都能够及时了解到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一季度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了正反双向测评活动。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大走访大落实”有成效。党支部加强对“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的规范管理,全体党员在走访中真正做到了将党的政策带到群众中去,将群众的呼声带上来,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截止2018年4月,5名党员共走访社区居民126户,走访青柠众创空间、金龙橡塑有限公司等企业5家,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件。完成了钟楼社区和洧水社区的大走访群众直评活动,群众满意率为93%。召开社区共商发展会议,与群众研究讨论今后大走访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落实的实际问题4个。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六)对“党员教育管理重视不足。领导班子对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党建园地’未及时更新,相关资料缺失。学习制度不健全,无个人学习笔记本。学习效果不佳,通过测试发现,少数人员对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到位。通过查阅负责人履责留痕全程纪实手册发现,无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记录,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较少,有也是谈工作较多,谈思想、生活较少。发展新党员力度不够,近几年未发展新党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巡察情况反馈后,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先后组织全体5名党员认真学习了区纪委全会精神和陈翔书记的讲话、全区绩效大会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和陈翔书记讲话、全省县委书记工作讲坛精神和娄勤俭书记讲话、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陈翔书记讲话以及全区“对标找差、奋勇争先”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张兆洋书记讲话等7次学习活动。通过对以上会议的学习传达,进一步使全体党员了解区委关于党建工作方面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平时工作中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平时的会议提问,不断强化党员的理论知识。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及时更新党建园地。每一位党员都制定党员年度创争计划,并在党建园地进行了公示。党支部给每一位党员都配备了专门的党员学习记录本。目前,全体党员都已经按照要求在党员个人学习记录本上面全面记载个人的学习情况。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仅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科室的同志之间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相互之间坦诚相待,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谈心谈话活动,有力促进同志之间的思想交流,进而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工作顺利开展。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对“落实主体责任不扎实。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的会议记录。近年来未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未提供每季度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常态化机制不健全,未提供相关谈话记录,履责留痕意识不强,个别同志个人全程纪实手册记录简单、不细、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廉政办印发的《海陵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法制办实际,印发了《2018年区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该项工作将于年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专人负责记载全程纪实手册。明确由专人负责记录班子的全程纪实手册,记录做到了详实、全面,能够全面反映班子的履职情况。同时班子成员也按照要求做好了个人全程纪实记录。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健全完善廉政谈话机制。目前,已经开展廉政谈话活动3次,谈话记录在全程纪实手册进行了记载,记录详实,能够真实反映谈话的内容。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八)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对行使政府立法、合法合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权力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未见廉政风险点排查相关资料,风险防范与监管不够到位,未见相应防范机制和制度措施,查阅近三年的律师委托代理费用报销发票,有把关不严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在全体党员中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的意识,及时传达贯彻省市区纪委全会会议精神,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跟着感觉走的代价》,从正反两方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的精神要求。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分析排查本部门廉政风险点,对于诉讼案件律师代理费的报销,增加分管领导的审核,严格审批流程,每月到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再由复议科室在费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并写明具体用途,附件提供律师事务所开具的税务发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出庭通知书,然后由分管领导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九)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不严格,商务接待存在陪餐人数、餐费超标和用酒不规范的问题,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或通知、无接待审批单、陪餐人员超范围等问题。财经制度执行有偏差,工会经费使用存在发票与清单票实不符、活动组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报批手续中无事由,经办人、证明人不齐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了更好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要求以及财务报支规定。在学懂弄透的基础上,严格规范财务报支手续,涉及业务科室的发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严格律师委托代理费的报支,报销前及时到财政局进行政府采购手续的办理,报销时根据巡察建议附案件应诉通知书和律师代理合同,一案一票一合同。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2.严格“三公经费”报销流程。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区委办关于印发《泰州市海陵区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餐及加班用餐相关情况说明》。目前,我办的公务和商务接待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规范了报销流程。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把整改任务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222082;邮政信箱: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邮政编码:225300;电子邮箱:tzhlfzb@163.com。
365bet官网备用网站法制办公室支部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