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作者:人社局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5-30 点击数: 1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除02岗位外,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02岗位待专业技能加试结束后另行通知)。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南路628号)北楼四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社会人员须交验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交验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在专业技能加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与专业技能加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现场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除携带考生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予以减免。

4.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陵网(http://www.tzhl.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02岗位).xls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