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区战略,海陵区近期出台了区委、区政府2018年一号文件《关于打造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简称“科技人才新政”。
问:海陵区“科技人才新政”包括哪些内容?
答:这次出台的“科技人才新政”是区委、区政府耗时三个月,历经前期调研、提纲讨论、初稿起草、征求意见、完善定稿等多个阶段形成的高“含金量”政策。核心部分主要分为三块内容:
一是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主要包括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内容。目的是为了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通过培育一批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符合我区产业特色的优秀企业和重大创新载体,构筑创新要素“强磁场”。 二是支持人才引进培育的政策。主要包括高精尖人才引领计划、“双创”人才集聚计划、高层次人才汇聚计划和本土人才提升计划等“四大计划”,以及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企业人才引培激励机制以及企业人才薪酬奖补机制等“三大机制”。一方面,通过项目资助、资金奖励、政策配套等手段对引进和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直接进行资助和奖励。另一方面,通过薪金补贴、佣金补贴等方式,对运用市场化机制招引高端人才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引才激励,构筑人才价值实现“新高地”。 三是营造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环境的政策。主要包括建立创新载体平台、构建金融支撑平台、构建产业发展平台、构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互动交流平台等七大平台,重点解决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保障、鼓励建设各类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等方面的问题,构筑创新发展的“新生态”。
问:此次海陵区科技人才新政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海陵区制定出台人才新政20条,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对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也是抓住各级重视人才工作的大好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区战略。新政的实施,将破除束缚海陵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所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程度集聚科技与人才要素,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加快形成“产业项目+科技、人才”的新“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实现海陵区域创新提供战略支撑和引领动力。
问:去年泰州市召开全市创新发展大会,出台了涵盖科技创新、特色产业、人才生态、金融支持等方面的“1+4”政策体系。此次海陵区出台的20条科技人才新政与市创新发展“1+4”系列政策有什么不同? 答:海陵区20条科技人才新政出台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举措与市“1+4”政策体系是一脉相承的。一方面,我们在政策中融入了泰州市《关于打造区域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政策措施》《关于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政策措施》中创新举措;另一方面,我们在回顾总结近年来海陵科技人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学习一些先进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发展实际和现实需求,拿出了我们区级层面的科技和人才政策。此外,我们还将科技和人才两个方面的政策进行有机融合。通过整合科技和人才政策资源,合并以一个文件的形式出台,真正实现“两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确保形成政策、资金合力。 可以说,此次出台的海陵科技人才20条,是在区级层面对市“1+4”政策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实现了市区政策的贯通融合,解决了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这里我简单例举几个海陵特色举措,比如:在科技创新方面,我们对企业建设独立法人研发机构以及龙头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实施奖补;在人才引进方面,我们鼓励镇街(园区)购买第三方人才服务、建立企业人才薪酬奖补制度;在平台打造方面,我们在探索建立海陵人才驿站、成立海陵区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等等。
问:海陵科技人才新政20条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答:海陵区科技人才新政20条亮点明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链”与“人才链”的衔接。用政策杠杆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转换发展动能,实现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与产业升级的联动发展。 二是“科技”与“人才”的融合。以更具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和更优的服务保障,培育和引进人才、留住和用好人才,提高本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区域创新活力和发展后劲。 三是“资本”与“人”的要素融合。进一步提升资本要素的集聚度,以科技人才项目落地为着力点,通过系统集成,实现科技人才政策一体化,统筹使用和管理奖励资金,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
问:科技人才新政将为海陵乃至全市带来哪些变化? 答:此次科技人才新政力度非常大,实施效果值得期待。预计2020年,海陵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将超过48%,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建成高水平创新载体和平台100个,引进和培育拥有全球领先技术的高精尖人才(团队)2-3个,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团队)100个,实现人才储备“量”的提升、科技实力“质”的飞跃。下一步,我们将围绕1+3+N产业体系,组织排出“产业项目清单”、“人才(大院大所)清单”和“招才大使清单”,实现人才、项目的“靶向招引”,绘制海陵“人才地图”,发布海陵人才“白皮书”,探索海陵科技人才发展新路径。
问:新政中的科技政策对企业的利好有哪些? 答:新政在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整合创新资源要素、打造载体平台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的科技政策和措施。 一是扶持措施覆盖了“创新链”的重要环节。在集聚创新要素环节,新政涵盖了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研发平台、双创载体、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诸多科技创新要点,在培养集聚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创新要素方面明确了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在研发创造环节,将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对入选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企业建设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同时在我们也加大了产业技术联盟和知识产权创造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商品化环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75%”,“实施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计划,给予入选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同时对“承担国家重点攻关、省级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最高配套100万元。 二是将启动建设一批双创载体平台。一是我们将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启动建设国家级科研机构;二是设立了20亿元科技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资金补充机制,将有力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将建设一批科技“园中园”、众创社区、众创空间和离岸孵化基地等双创平台;四是推动科技人才广场动工建设,我们拟将其打造为科技人才公共服务集聚区。通过建设这些创新载体平台,将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科技服务保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问:政策文件中说到的离岸研发机构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给予支持? 答:离岸研发机构是指海陵区依法设立的企业在区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高校科研院所投资建设的,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建设离岸研发机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的发展,我区部分企业亟需建设高层次研发机构,而我区整体技术研发水平不高、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短缺,无法为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提供基础保障,因此在区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离岸研发机构成为海陵企业的首选;二是离岸研发机构能够借助当地先进的人才集聚、技术集聚、要素集聚优势提高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更加高效、便捷地实现研发机构有效运营;三是离岸研发机构不仅吸引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区转移转化,同时为人才引进打开了一条新的渠道,有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从而促进我区企业创新发展,为海陵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因此,离岸研发机构对海陵科技发展、招才引智的意义重大,它既可以成为企业共享发达地区优势科技创新资源的“桥头堡”,又是企业吸纳和承载优秀人才的“仓储站”,是海陵打造区域创新高地过程中解决技术困境、人才桎梏的一剂良药。
问:新政中的人才驿站为人才提供哪些服务? 答: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集聚力度,为外地来海陵应聘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设立人才驿站,并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 海陵区目前认定林海宾馆和天成大酒店两家为海陵区人才驿站,“人才驿站住宿券”发放实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符合条件的求职人才到应聘企业领取“人才驿站住宿券”凭券入住指定的人才驿站。 海陵区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四个一”服务,即一支服务队伍、一个专门场所、一个微信群、一份文化随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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