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291/2017-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1-09
文 号:
转:《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系列解读之危险房屋防治篇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2014和2015年,我市两次组织开展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并全面启动了危房治理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危房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在“治”的同时,还得着重于“防”,做到“防”“治”结合。《条例》对危险房屋防治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期我们将对危险房屋防治以及房屋应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危险房屋防治方面的职责

  在《条例》解读之房屋安全责任人篇中我们曾对房屋安全责任人的具体责任进行了介绍,其中一点就是按规定治理危险房屋。当然,《条例》并没有排除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危险房屋防治方面的责任。《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危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进行巡查,并落实监控措施,督促和指导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教育、民政、民宗、旅游、卫生、文化等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应当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并通报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或险情该如何应对?

  现在,绝大多数房屋安全问题都涉及到公共安全,《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出现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险情时,都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而房屋安全责任人发现房屋出现险情,除了要向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外,还应当立即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及时排除险情。

  危险房屋治理措施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对危险房屋分别采取下列治理措施: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依法共同履行危险房屋的治理责任。

  对危险房屋采取改造、加固处理等方式治理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改造、加固设计方案,依法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绝或者怠于治理危险房屋的怎么办?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绝或者怠于治理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排险措施,相关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特殊困难家庭无力治理危房的怎么办?

  特殊困难家庭无力治理危险房屋的,经申请后,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危险房屋进行置换,或者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1、切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2、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3、转移危险房屋内的人员;

  4、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5、对出现突发性险情且危及公共安全无法加固的房屋,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后予以拆除;

  6、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7、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8、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因应急抢险拆除或者损坏建筑物、构筑物的,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将负责组织修复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倒塌事故回顾

  20144月4日,浙江省宁波奉化市一幢5层居民房倒塌,事故造成16伤。事故调查发现该幢房屋在倒塌前已经被鉴定为C级危房。

  20156月9日、614日,贵州省遵义市连续发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除了连续降雨引起的地质原因外,所倒塌房屋年代久远,部分房屋存在加层违建现象。

  20162月26日,江西省萍乡市一幢6层房屋部分坍塌,致6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系乱拆乱改房屋结构导致房屋形成危房。

  201610月10日凌晨4时许,温州市4间民房倒塌,事故造成22人死亡。经查实,该房屋为加层违建待拆危房,房屋所有人肆意将房屋出租使用导致事故。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房屋倒塌事故已达数十起,每次事故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还严重威胁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正常使用房屋的同时,不能居住、转让、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作生产经营场所,发现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您的一个小举动很有可能挽救数条生命。

  下期预告:我们常说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里面的“蚁”是指白蚁,那么我们该如何预防白蚁?白蚁防治质量如何得到保障?敬请关注《条例》解读之白蚁防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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